上海市有关单位近日公布了2012年度在沪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质量诚信考核结果,对于质量诚信考核排名最后的部分建筑防水材料企业,提出了“在2013年度中对上述企业的产品增加一次建材备案质量抽检”的处罚决定,并规定相关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及未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
“备案质量抽检”其实是上海对于进入市场的防水卷材企业实行的产品备案证制度的表现之一。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防水分会会长何家旭表示,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确保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自2011年7月1日起,凡向上海市建设工程提供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据《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取得《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此举旨在规范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建设工程中防水产品的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产品质量。
“从市场、建设管理部门、业主等多方的反响来看,这项制度实施两年以来,增加了无证企业以及伪劣产品进入上海市场的难度。”何家旭说,两次抽检不合格就意味着被列入了《备案证》的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进入上海市场,而且防水产品的任何质量问题,管理部门都能够根据备案追溯到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