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2013年7月25日,吴江金刚收到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拨付的第二批补助资金300万元。
上述款项用于吴江金刚的“示范项目”,专款专用。剩余的631万元补助资金,将按该“示范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完工验收,分批再给予拨付。
2013年3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300093)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收到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吴财建字[2013]71号)文件,批准吴江金刚的“吴江金刚玻璃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181万元。该补助资金将按“示范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完工验收,分批给予拨付。
2013年3月15日,吴江金刚收到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拨付的第一批补助资金250万元,并于2013年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吴江金刚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该项补助资金计入“递延收益”,待吴江金刚“示范项目”完工后,分期确认为以后年度损益,对收到补助期间的净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也将对该“示范项目”的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做好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