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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招标项目编号: CLZB 2013-044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一层金属门 已由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字 [2011]32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_ 长岭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_100%__ ,招标人为 长岭县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金属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一层金属门及电动感应门,包括设备制造、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货物有关的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 质量标准:安装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3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 交货地点:长岭县人民法院永久路北、西环路西
2.5 计划供货时间: 2013 年 10 月 10 日,交付使用时间: 2013 年 11 月 10 日前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_2013 年 _8 月 _9 日至 2013 年 8_ 月 _13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5_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_2 日内寄送。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3 年 9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长岭县有形建筑市场(长岭县永久东路 436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岭县人民法院
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 邮编: 131500
联系人: 范玉森
电话: 1394385055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永久路南 邮编: 131500
联系人: 禚文依
电话: 0438-7530555 13630373199 传真: 0438-7530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