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玻璃脆成城市不定时炸弹
广东推动玻璃幕墙使用立法,省住建厅开展调研,将出台维修办法
针对近年来广州、深圳等城市的繁华路段经常上演高空幕墙坠落伤人、损坏他人财产的事件,广东省政协委员李虹、徐建平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现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管理,并建议政府对再建玻璃幕墙大楼的项目慎重考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答复表示,将推动玻璃幕墙使用的立法工作。
五个月广州发生多起事故
政协委员调研发现,上个世纪80年代流行的玻璃幕墙,现在都到了问题频发的危险期。去年短短的五个月内广州就发生多起高空玻璃幕墙坠落的事件——2012年3月1日,广州市中山五路五月花商业广场正门二楼一块长4米、宽1.5米的橱窗玻璃突然爆裂,碎片凌空飞落,楼下一路过的阿婆被碎片划伤,需送院治疗。同年3月9日,一块大玻璃从黄埔大道春都酒店9楼坠落,砸中楼下一辆宝马轿车。7月25日,太古汇27层南面玻璃幕墙出现脱落,幸没砸伤人。7月29日天河科技园一写字楼五楼掉下一块近4平方米的玻璃,砸中一位23岁的姑娘,在其脑袋和身体上共留下15处伤口。去年12月东风广场玻璃璃幕墙自爆……高空成片的玻璃幕墙成为不定时的炸弹,已经成为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为此,政协委员建议,根据国家和广东“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尽快出台事故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的细则,防止事故发生后出现“踢皮球”现象。此外,还应建立建筑玻璃幕墙的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对幕墙进行维护。
玻璃幕墙使用存在法律真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表示,为了保障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下一步,将强化建筑物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是建筑玻璃幕墙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是建筑玻璃幕墙的具体管理单位,两个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安全责任问责——对于生产经营中发生高楼玻璃幕墙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分级、属地”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法提请政府组织事故调查,严厉追究生产经营者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
住建厅表示,由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并无限制,致使目前还无依据限制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住建厅将加强研究,组织力量开展调研,适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检查制度,规范产权人定期开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产权人开展检查情况组织督查。
对于建立建筑玻璃幕墙专项维修基金的建议,住建厅表示,当前实施国务院相关规定遇到问题,一是共用部位玻璃幕墙与私有玻璃幕墙的划分无具体标准,二是共用部位玻璃幕墙维修与私有部位玻璃幕墙维修尚缺少协同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出台相应办法或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