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院介绍,法院启用,意在保证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法院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此前,有个别败诉的当事人情绪激动,做出过激行为。几年前,一起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属想寻机棍击被告人,就携带一根长棍,混入审判大厅,还好被法警及时发现。近年来,当事人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庭审现场屡有发现,虽然都被及时制止,但也给法院敲响了警钟。另外,外地法院还发生过法官当庭被杀死的事件。因此,中院的法官说,审判厅推行安检是势在必行。
今后,法院对查出的限制物品,将实行寄存制;对不许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等管制物品,将予收缴,由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处理;对查出的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其他不得带入法庭的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待条件成熟后,区法院也将推行这套安全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