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产品标准有两种,所以产品出现了争议。
由于使用的标准不同,衡量木门质量的指标也不尽相同。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WB/T1024-2006木质门》标准,检测项目是允许偏差、留缝限值、贴面与漆面表面外观、含水率等,2000年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JG/T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标准,检测项目则包括含水率、浸渍剥离、表面胶合强度和沙袋撞击等。两个标准适用的检测项目,除了含水率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相同的。这就导致了木门厂家对品质控制标准选择的难题:到底是选择一个标准,还是选择两个标准呢?
木门行业存在多个标准,让木门企业无所适从。抛开标准选择这一难题,单就“浸渍剥离”这一指标该不该纳入质量检测体系,业内就存在两种声音。一种声音是:既然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布的标准,就应该遵守,无论是2000年还是2006年颁布的,只要没有宣布废除,每个标准里的各项指标都应该达标才行;另一种声音是:“浸渍剥离”是一个过时的指标,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现在根本不用检测,这一指标达标与否根本影响不了木门的使用寿命。
支持第一种声音的木门厂家理直气壮:21个木门品牌接受检验,为什么16个品牌的样品都合格,只有5个品牌不合格呢?显然是自己没有把产品做好,经不起“浸渍剥离”试验。支持第二种声音的木门厂家也振振有词:检测方式是要还原使用环境的,“浸渍剥离”的检测是把木门样品放到摄氏几十度的热水中浸泡几个小时,再放置在摄氏几十度的高温干燥空气中,试验其剥离程度,这种环境和木门的实际使用场景根本不相符,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各个企业说法不一,两种声音争执不下,人们把目光注视到正在制定中的木门窗国家标准上。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据称2011年初将正式出台的木门窗国家标准中,在判别木门产品质量时,会有“浸渍剥离”这一指标吗?
曾参与木门窗国家标准评审的原北京建筑木材厂总工程师、专家曲丕良没有直接回答问题,他委婉地表示:“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JG/T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标准是以上世纪90年代适应环境制定的,当时家庭很少装修,居室四白落地、地面到处扬灰、环境容易受潮,现在又是地板又是墙裙,能用水泡吗?如果家里的木门被水泡了,一定是特殊情况。
曲丕良的话外之意,已经不言而喻。某木门董事长说法进一步支持了曲丕良的观点:“‘浸渍剥离’是以前检测胶合板的一项指标,而现在木门使用的材料已远远优于胶合板,掉皮、开胶的情况很少见了。”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吕斌则认为,现在的实木复合门都装在室内,不会长时间日晒雨淋,“浸渍剥离”未必要求那么高,但“室外门在这个项目上的要求就会高一些”。
被标准折腾得不知所措的木门企业对国家标准及时出台充满了期待,而“浸渍剥离”是否成为检测指标已经不太重要了。“如果国家标准对‘浸渍剥离’进行了硬性规定,我们一定遵照执行。”一位不幸被“浸渍剥离”击中的木门老总向笔者表达了自己控制产品质量的决心以及“有标准可依”的快意。
以上两种木门产品争议其本质就在于标准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