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氏拒绝完成收购Rohm and Haas一案,若无法达成和解,则两家公司周一将在特拉华州一法院对簿公堂。
Henson指出,正在寻求"适当的交易",但先前与(Rohm and Haas)协议以每股78美元进行现金收购条件令人无法接受。若无法达成适当的交易,则将进入法庭审理程序。
陶氏同时指出,保护其投资级评等相当重要。陶氏曾指出,若信贷评等遭降级,则可能引发贷款违约,并限制公司在商业票据市场上的融资。
陶氏在去年7月同意以74%的特殊化学品公司Rohm and Haas,藉此扩充在涂料、电子材料等高利润率市场上的产品品种。
不过在与科威特合资案以失败收场後,陶氏表示无法完成收购。
陶氏声称,全球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完成原定交易可能威胁到公司前景。陶氏化学已进行裁员并削减派息,还计划出售12项资产。
Rohm and Haas在1月起诉陶氏化学,试图迫使後者以原定价格完成收购。
两家公司周五在一份共同声明中表示,正就解决这桩诉讼展开谈话。陶氏称,已就并购融资条款进行重新谈判,公司有望将一年期过桥贷款(bridge loan)再延长一年。
若双方达成和解,陶氏可避免诉讼,而不少律师认为陶氏在诉讼中处于劣势。
此外,未能立即联系到Rohm and Haas置评。 编辑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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