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召集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山东、广东、深圳、广西等11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相关专家,在义乌召开应对美国《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品输美检疫要求》研讨会。会议对美国今年4月9日提出的《建议法案》的合理性进行研讨,为法案生效前质检总局与美方谈判提供对策和建议。
由于2005年以来我输美木制工艺品被美方检出天牛等有害生物,今年4月9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提出了《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品输美检疫要求》。该法案对我国出口原木、板材、任何整树、任何树块或任何树的部分、树皮、软木、板条、薪材、锯末、油漆的原木产品、细刨花、碎木片、木屑、刨花、木桩、木蓠、木瓦、木质包装材料、腐殖木、圣诞树等木制工艺品,要求实施检疫处理,并出具相关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处理证书才能进口。
根据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美国从我国进口的木材产品(包括家具和纸制品)达45.5亿美元。浙江是木制品出口大省,目前有注册企业2100家,2008年出口木制品类产品22.7万批,其中美国占37%。如果按该法案要求实施,将对浙江木制品出口企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调研会上,相关专家就法案涉及的产品范围、技术处理指标、产品标识、证书出具等各环节展开讨论,对法案生效后对我输美木制品的影响进行评估。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将对专家们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并与美方进行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降低生产商和出口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