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泸州市叙永县林业局率先在全县国营林场推行林木采伐招投标制度,对已取得采伐计划、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国营林场采伐地块实行对外招标。
由县内外具备资质的木材经营企业参与投标,中标的木材经营企业组织实施对标的地块的林木采伐、运输、销售,并承担安全生产和经济收益方面的风险。
这一措施,打破了传统的定价销售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增加收入
竞价方式直接增加了林场的林木销售收入,同时,减少了管理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间接增加了收入。
提高管理效率
实行该制度以前,每到木材生产季节,林场必须全力以赴主抓采伐,严重影响了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除了安排少数几个人员进行监管外,林场可以抽出人员进行森林资源的保护、多种经营的开发。
规避风险
林场不再负责具体的生产环节,由此带来的事故责任也就不存在了。
预防腐败
有效地预防了腐败,没有具体的生产环节也就没有滋生腐败的温床,最大限度地预防了腐败。
推行林木采伐招投标制度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国营林场因实行林木采伐招投标制度已带来100多万元的增收,并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叙永县林业局计划将该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以后,推广运用到全县的乡村集体林场。今后,凡是县内集体林场的森林资源转让、林木采伐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杜绝发生少数人暗箱操作,损害广大林农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