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排,2013年国庆节期货市场休市安排为: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9月30日正常开市;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休市,10月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10月12日(星期六)、10月13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此外,根据上期所规定,9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0月8日黄金、白银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08:55-09:00。10月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各期货公司节日期间会相应提高保证金比率和持仓限制,请投资者咨询各自开户公司。
大连商品期货交易
自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焦炭和焦煤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豆粕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自2013年9月27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自2013年9月30日起,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2013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13年9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锌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黄金和天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铜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13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螺纹钢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6%,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4%;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铜、铝、锌、黄金、白银、天胶、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