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采用了“疏堵结合”的手法,一方面压缩8000万吨钢铁产能,另一方面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消化部分过剩产能。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将压缩8000万吨钢铁总产能。业内人士分析,化解工作中“疏堵”并举的手法,将会催生钢结构等领域的市场机会。
产能过剩导致行业经营困难
从2005年开始,我国钢铁产能从5亿吨,一路增长到目前的10亿吨左右,导致全行业经营困难。业内人士指出,相比以往,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显现出三点新意:
一是约束性增强。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创表示,以前都是由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出台化解产能过剩的政策,此次以国务院的名义下发,约束性上有所增强。
二是加强节能环保等生态性指标。之前我国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一度使用高炉容积等经济性指标作为标准,导致一些钢厂为了符合准入条件,拆小炉建大炉,产能越淘汰越多。此次《意见》提出,要修订并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政策。
三是消除地方政府的推手作用。包括钢铁在内,我国的产能过剩成因复杂。除了市场原因外,一些地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通过廉价供地等方式招商引资,助推了重复投资和产能扩张。“对于化解产能过剩,以前地方政府态度并不积极,此次意见把化解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重在解决地方的执行问题。”钢铁现货交易平台“西本新干线”高级研究员邱跃成指出。
中金公司表示,此次国务院文件是一份以市场为导向的指导意见,比较接“地气”。“随着产能压缩计划的推进,2015年以后国内的钢铁产能不再有净增,2016年以后逐步恢复盈利。”
总体来看,此次《意见》采用了“疏堵结合”的手法,一方面压缩8000万吨钢铁产能,另一方面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消化部分过剩产能。
齐鲁证券研究员笃慧指出,环渤海地区是我国钢铁产业的第一大集聚区。在严峻的环保形势面前,预计环渤海地区的钢厂是化解政策关注的重点。
如果环渤海地区的钢铁产能得到有效削减,有利于区域外的钢铁企业恢复盈利。考虑到环渤海地区的钢铁产能以棒线材等建材为主,方大特钢、三钢闽光等区域外的建筑钢材企业有望因此受益。
挖掘国内钢结构市场发展空间
除了“砍”掉部分产能外,《意见》还提出,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推广钢结构的应用,提高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领域钢结构的使用比例。
宝钢钢构有限公司总经理郝荣亮表示,在美日等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而在中国,这一比例不到5%。
从5%到40%,意味着中国钢结构市场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高层和超高层公共建筑领域,东部地区已基本接受钢结构,中西部地区也在跟上。但在民用建筑这一方面,“大头”还是钢筋混凝土等结构。“未来钢结构在国内进一步推广,将利好精工钢构、鸿路钢构等上市公司。”中金公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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