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7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大陆、印度、印尼、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进口的热轧碳钢板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对从印度、印尼、泰国进口的该类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该委员会认为取消对从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热轧碳钢板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双反”关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从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热轧碳钢板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其中对中国大陆相关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12.34%至90.83%,对中国台湾是20.28%至29.14%。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征收产品“双反”关税五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在“双反”关税实施五年后,美国必须取消该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双反”关税将导致倾销、补贴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
美国政府于2001年底开始对从中国大陆、印度、印尼、泰国、乌克兰和中国台湾进口的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对从印度、印尼、泰国进口的该类产品征收反补贴税,2006年宣布进行第一轮日落复审,2007年裁定继续征收“双反”关税。2012年11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此进行第二轮日落复审,并于今年3月裁定取消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可能导致倾销、补贴行为重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2013年2月同意对此进行日落复审。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