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防火窗由防火玻璃及防火构件制成的防火窗系统,适用于间隔距离较窄的两建筑物的其中一建筑的亮窗或者各种室内空间的防火隔断,具有简结、实用、整齐、清新等特点,钢质防火窗达到Ⅰ级防火要求。耐火时间有:1.5小时、1小时。
执行的标准和规范:《防火窗》GB16809-1997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GB15763.1-2001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过技术条件》 CA 97-1995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 12513-2006
材料与配件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条的规定。
(3)木框架与压条其选材料标准应符合GB14101《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1条的规定。
(4)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7)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8)防火窗启闭装置:必须具备温度感应释放窗扇的功能,目前市面有一体化的(闭窗器),分体化的(熔断装置);
安装要求
1、验收甲方收货时应认真按供货合同核对数量、规格、等级及各种配件是否合格、齐全。
2、保管、贮存防火窗应垂直存放于干燥的室内,并要有防腐措施,玻璃应搁置和依靠在不能损伤玻璃边缘和玻璃面的物体上。
3、安装
(1)防火窗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如因运输贮存不慎导致窗框、窗扇翘曲、变形、玻璃破损,应修复后方可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