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南通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7/15 |
1 、工程名称: 同洲视讯三网融合产品标准厂房一期主体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 通发改行审[2013]88号
(2)工程地点: 通富路东、新胜路南、胜利路西。
(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897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76343m2 ,地下面积约 13385 m2 。
(4)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5)计划工期: 400 日历天。
3 、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的7#-9#、13#-15#、19#-21#、25#-27#厂房及地下车库 土建、安装(含给排水、消防、喷淋、火灾报警、幕墙等)工程 。
4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的资质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为3700万元及以上 ;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5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平米的房建工程)(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2)企业须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具体要求详见通建建[2010] 63号文);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255.00元,无论中标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 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路150号)]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0 、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014 年 6 月 23 日
附件: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之一按时一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为3700万元及以上;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 |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5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证书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 ① 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社保缴费清单。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 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 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平方米的 房建 工程) 。 | ①“近三年”是指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②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
10 |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
11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证明,如有) |
12 | 企业履约情况 |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备注 | ① 上述序号1-9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② 上述序号10、11、12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正本中,否则,作废标处理。 |
三、商务标评标: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①若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差值与次低报价相比,在3%以内(含3%),即(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3%,则推荐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有相同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②若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差值与次低报价相比,在3%以外(不含3%),即(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3%,则推荐评标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若次低报价有相同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 、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条第(四)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基础上,其他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在招标公示十天期间,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事实的将作废标处理,如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招标人考察,不如实、及时提供资料也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依次按照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此方法进行考察,最终选择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