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宿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6/27 |
项目编号: SQ2013020533707
宿迁市计量测试所的宿迁质量检验检测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及门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宿迁质量检验检测园幕墙工程投资约 170 万元;门窗工程投资约 300 万元 ;
1.3 工 期: 4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迁质量检验检测园幕墙及门窗工程施工。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 50% 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20% ;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 7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95% ,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 。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4.1.1 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具有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可以采用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一投标人只能加入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
4.2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 2014 年 3 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3.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 1507 房间,联系电话: 0527-84387296 ) ;
4.3.9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 131 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 “ 为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0527-84366781 ;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 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 “ 为民服务中心 ” 电话: 0527-82960624 );
4.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4 年 6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登录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
5.2 CA 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www.sqggzyjy.gov.cn ) “ 通知公告 ” 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
6 .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7.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