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天津 天津 |
编号: | JHCG-A-2014-02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7/18 |
受静海县教育局的委托,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分2包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静海县教育局早教中心维修改造、弱电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静海县教育局早教中心维修改造、弱电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HCG-A-2014-023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静海县教育局早教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包括楼房外檐粉刷、更换外檐门窗、平台修复铺人造草、更换防盗窗粉刷、自行车棚、外网电改造、场区铺装、上下水改造、电力改造、暖气管网改造、室内顶棚墙面地面等修缮。
第二包:静海县教育局早教中心弱电改造工程项目,包括监控、电话、局域网、校园广播四大系统。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未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的原件到我中心进行资质验证,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文件(加盖公章),填写《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如相关资质文件有变动的,应提前向我中心提供变动后的相关资质文件原件验证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供应商名称有变化,需重新提交相关资料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实质性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第一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如是外地进津施工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第二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如是外地进津施工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2)供应商无不良施工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4年 7月 4日 至 2014年 7月 18日 ,每日9:30至11:0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还需提供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详情见附件1、附件2。
4、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包人民币 2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4年 7月 24 日 8: 45-9: 00,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静海县财政局 208室
3、开标时间: 2014年 7月 24日 9: 10
4、开标地点:静海县财政局 208室
5、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6、如果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通知本中心。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处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1、投标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交付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每包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现金需放入信封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我中心不单独组织勘察现场,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需要勘查现场请自行与采购人进行接洽。
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3日
附件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证明材料:
1. 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
2.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询个人的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公告等证明查询事由的文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静海县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咨询电话:
预防科: 022-28933282
陶科长: 13820962132
郝永洁: 13622157492
预约电话及邮箱: 022-28933282, jhjc_wsyy@126.com
特别提醒: 根据高检院关于查询工作的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申请人,为避免网络故障导致耽误查询,请查询申请人尽早(提前 3天)安排查询事宜。
附件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个人)将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展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现向你院查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附件:
1、被查询单位(个人)名单
(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
2、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