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山西 太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0/29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投字[2011]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长风文化商务区,新晋祠路以西、长风商务区15米规划路以南的地块,建筑面积为47950.27㎡,6层框剪结构,主要包括石材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幕墙窗、铝合金窗、玻璃采光顶,投资额约500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