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山西 太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0/29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投字[2011]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幕墙、室内精装修、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长风文化商务区,新晋祠路以西、长风商务区15米规划路以南的地块,建筑面积为75000㎡,6层框剪结构,工程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山西经济日报》、《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