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西 南宁 |
编号: | QXCG2014G265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2/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镇光明路、南淳路风貌改造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青发改字[2014]3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QXCG2014G265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光明路、南淳路
建设规模:对光明路、南淳路沿街建筑墙面、天面、门窗进行改造,涉及14家单位和308户住户,改造面积59596.83㎡等。
合同估算价:922.51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沿街建筑墙面、天面、门窗进行改造及道路改造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所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 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7时00分到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5号楼三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由报名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养老保险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8月至10月)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复印件,外地来邕施工企业须提供《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00分到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5号楼三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获取图纸及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5.2招标文件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 南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五号楼3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