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5/1/20 |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工程及服务项目2015年第一批(161561/2 ) 非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工程及服务项目 2015年第一批(161561/2)非招标采购已由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表1)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近一年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没有无故弃标记录(上年度始);近三年未违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
③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 须满足的专用资格要求: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表1)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月16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将采购公告附表 2: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连同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的身份证、汇款底单扫描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hnxncyzb@vip.163.co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我公司收到邮件。
4.2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 100元 /包(请以电汇、网银形式支付“标书费”,并在汇款用途栏写明分标编号、包号,个人汇款请备注单位名称),如同一应答人购买超过五个包以上,累计按 500元收费。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3标书费支付凭证上的交易时间视为应答人报名时间,应答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月20日下午17:00前完成标书费的支付,逾期支付视为报名不成功。本次采购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报名成功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应答人,应答人收到邮件后应予以回复确认,邮箱自动回复视为已收到邮件。
4.4标书费发票领取:国家电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物资供应公司合同)大厅(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95号康园会所一楼)。
联系人:黄雪倩,电话:0731-85337587
4.5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长沙五凌路支行
银行帐号:43001761061052500708
汇款摘要:161561/2-分标编号-包x标书费
5.应答文件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应答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5年1月26日9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 379号康园会所西侧三楼),具体地点详见大厅指示牌。
5.3谈判时间为 2015年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具体地点详见大厅指示牌,各个单位具体谈判时间详见会议室通告。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