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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浙江省之江监狱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秘【2012】91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1.538356万平米、总投资约为4.522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花街地块 ,计划于2015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之江监狱、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之江监狱(委托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项目编号:2012-191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之江监狱工程施工监理 1、标段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建筑智能化、给排水及消防、幕墙、电气安装、消防报警、变配电、暖通、围墙、精装修、室外市政道路及管线、园林景观工程及电梯、空调、设备采购等所有内容。总施工服务期为48个月(整个施工工期),保修服务期24个月,本标段工程概算30169万元人民币。; 2、资格条件: (1) 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监理工程师; (4)拟派监理员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上岗证; 【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盖章)投标截止月上溯壹年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竣工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以来监理完成过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商住楼)业绩。(所提供的工程项目业绩必须提供经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08年1月1日(以竣工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商住楼)业绩。(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由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均能如实反映出项目总监身份和姓名,且相一致。 )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在监的监理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8)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大厅总服务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6月28日 至2013年07月04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2号位 招标人地址:丽水市括苍路北端丽水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联 系 人:赵杰伟、柯工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6、 0578-2106177 、0571-888083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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