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1、本溪市溪湖监狱搬迁建设项目单体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已经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玻璃幕墙施工等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建设地点:明山区牛心台红脸社区。
3、工程开、竣工时间:
4、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及地点: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其他: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0、开标时间:
招标人:本溪市溪湖监狱
办公地址: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镇
联系人:边科长
联系电话: 0414-5538970
招标代理人: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人: 封铭
联系电话: 0414-3210676
2013 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