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张家界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9/18 |
1. 招标条件
张家界华天城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投资(2011)8号】、【张发改投资(2011)9号】及【张发改投资(2013)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界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张家界华天城一期项目酒店幕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 张家界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天门山索道下站处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酒店项目为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4~16层,其中裙楼4层,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建筑总高度约为
2.4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张家界华天城一期项目酒店幕墙工程(含主楼与郡楼),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 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张家界市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张施工备案表》;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有意本项目投标的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岗位证书原件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自行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真实情况),
3.7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19号 文件中 “ 综合评估法( I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 肆拾万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6.3 澄清答疑采用 电子邮件 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 275926087@qq.com 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 和加写标注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7.4 本项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附表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0744-2166606 。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