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天津 天津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2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澜景园住宅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武清行政许可【2012】49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715533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4042.09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楼建筑面积54159.44平方米,经营性公建面积12717.65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面积6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554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黄庄街泉雍路东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94042.09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楼建筑面积54159.44平方米,经营性公建面积12717.65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面积6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554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上最高7层,地下1层,最大高度为22.35米。招标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3年11月29日 至 2015年07月0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投标人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且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年检且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4、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非本市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6、本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可兼任安全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民管员,但需具备相应岗位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3 年 10 月 2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51号大成国际四楼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日期:201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