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山东 东营 |
编号: | DYQCG2013-181#-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1/13 |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维修改造二期工程楼宇门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1月7日-11月13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3-181#-3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维修改造二期工程楼宇门的制作及安装。采购普通钢制楼宇门97樘,楼宇门面积约305.55平方米,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约36666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郑州路城发会馆3楼311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市或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八、监督单位:东营区检察院、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