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南 焦作 |
编号: | 焦招 ZSGK-13-05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1/13 |
项目编号:焦发改招标 [2013]106号 招标编号:焦招 ZSGK-13-05号
市场编号: JZG1311104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由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项目法人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现对总承包合同中的暂估价装饰项目部分进行招标,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装饰材料采购,主要内容包括:石材采购,面积约为 14270.08平方米;铝合金窗采购:面积约为 3079.74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
工期: 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资格证书 和有效期内的负责人生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2010年 -2012年做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个(石材干挂或窗户安装工程合同额不少于 1000万元)。
3.5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6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承办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咨询电话: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申请人于
5.2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业绩证明、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备案。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申请人于
7.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7.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8.2开标时间为
8.3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
8.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网》、《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11.监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