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漳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24 |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编号为FJXCJZZ(2013)GC041的漳州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改扩建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改扩建;
2.2. 建设地点:芗城区胜利西路湖内10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556.14 m 2 ,拆除原建筑面积1250 2 ,拟新建业务用房使用面积8250m 2(含车位750 m 2 ),其中环境监测站5750 m 2 ,市环境监察支队1850 m 2 (含车位750 m 2 ),市辐射环境管理站650 m 2 。在原址建设业务用房及附属楼,并配套车库、门卫室等附属设施。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3806.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22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工程勘察及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含小区道路、照明、绿化、大门、围墙等配套附属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
2.7.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20日历日;初步设计:2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行业资质或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专业资质,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要求;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也可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6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 有关电子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年1月23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416966632326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1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 到场验证登记 。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收费金额为622400元。
8.2.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80元。
8.3. 以上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
9.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