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大多消费者都会在自家门上选择安装一个 ,所以选择一款质量有保证的"门神"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过近年来,一些房产开发商和商家在为消费者安装或推销门时,却故意混淆概念,将钢质门 、防撬门 都称之为防盗门,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购上合格的防盗门呢?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案例1合同写"防盗门" 交房后变钢质门 去年8月,市民张先生在乐山市中心城区选购了一套商品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在房屋配套中注明了进户门为"防盗门"。同年10月,张先生在装修房屋时却发现,自己安装的是钢质门,并且小区的所有住户的进户门都是钢质门。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联合小区的业主们,将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开发商:语言差异所致 赔偿300元 对此,该小区开发商解释,大多开发商、施工单位都习惯性地将金属质的门统称为"防盗门",这只是语言上的差异。但是他们装的钢质门都是合格产品。针对此情况,他们与小区住户进行了协商,并承诺赔偿每户300元。 专家点评 对此,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不少开发商混淆防盗门的概念,在合同中签订防盗门,实则装的是钢质门。钢质门在外观上与防盗门没有任何区别,但防盗门钢板厚,抗冲撞力强,执行的是国家强制标准;而钢质门执行的是企业标准,性能上不如防盗门。 此外,安装之前,消费者要检查实物与订货样品是否相同;最后还要记得索要保修卡、发票等单据,以便出现问题后及时维权。如果消费者的《购房合同》中签订的是"防盗门",交房后,开发商装的是其它性能的门,开发商则违反了购房合同,消费者可要求开发商更换成原先约定的门,或者可以要其作出赔偿。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2宣传"高级防盗门" 实为普通钢质门 也是因为"门",乐山市民刘女士最近很郁闷。今年年初,她在购买一商品房时,该商品房的宣传资料及售楼人员的介绍都表示,该房屋的进户门为"高级防盗门 "。在验房的过程中却发现开发商为其装的是钢质门。刘女士欲找开发商理论时,才发现《购房合同》中并没有注明进户门为何种门,这让刘女士大呼上当,开发商也因此拒绝赔偿。 开发商:没写进合同 拒绝赔偿 对于刘女士的反映,开发商则表示拒绝赔偿,虽然在楼盘广告上他们打的是"高级防盗门",但合同中并没有注明这一点,所以也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专家点评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像宣传资料中的事项,或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消费者应与开发商协商,提前把这些要约写进合同中,并且业主应该在合同中注明防盗门应符合国家关于防盗门的标准,方便今后出现问题维权。同时,专家也提醒消费者,选购时莫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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