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将新建绿色建筑5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2000套等目标任务,近日经海南省政府同意,已由该厅正式向各市县及相关部门分解下达。
据了解,由于海南特殊的热带气候特点,海南省的绿色建筑也独具特色。近年来,在海南省住建厅的指导下,海南省大力发展低成本绿色建筑技术,做好建筑遮阳、通风、绿化;同时不断探索完善海南地方标准的绿色建筑发展体系。
据介绍,自2014年起海南省将在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以下三类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造:一是政府投资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是海口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同时满足政府投资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等条件的,均要求按绿色建筑标准建造。三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积极推动绿色房地产发展。各市县要积极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更多的环保和社会责任,开发建设高品质、高价值、高享受的高端房地产项目,促进土地资源“优质优用”,建造绿色建筑。
另外,还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把贯彻落实《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