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要与其他>其他>其他政策相配合才能有效实施 规划指出,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但淘汰落后非一日之功。在目前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社会就业压力,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利税重点支撑点,这些都对淘汰落后形成较大压力。因此,需要社会各相关政策的支持,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当然关键还是需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如果该淘汰政策能够顺利实施,那么到2011年我国炼铁能力将减少1.25亿吨至5.5亿吨左右。届时宏观经济回暖国内外需求恢复,钢铁行业回归合理、健康发展还是值得期待的。 钢铁行业的整合购并任重道远,把握购并重组的战略性机会 2005年7月,我国出台了酝酿已久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对企业的联合重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支持钢铁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相互持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减少钢铁生产企业的数量,实现钢铁工业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根据我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至2010年我国钢铁行业前10名产业集中度将需达到50%,至2020年将达到70%。而我国2008年尽管钢铁行业在产量、利润等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但产业集中度仍然不高,2008年我国1000万吨以上前九大钢厂粗钢总产量为2.04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40.7%,这与全球钢铁行业集中度高达70%以上的发展格局依然相距甚远。 即日出台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又再次明确了将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实现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的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集团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和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联合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若干个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国内排名前5位的钢铁集团产能达全国总量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0%以上。 集中度低制约了中国钢铁行业的发展,导致过度投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不利于资源的有效使用和规范市场秩序,造成价格大幅波动,面对国际强有力竞争者,没有充分实力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进行竞争。 在铁矿石谈判中让我国钢铁业已经深受话语权分散之苦。但随着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颁布和落实,必将伴随中国钢铁产业加快购并重组的进程。世界钢铁产业发展史表明,通过企业间的购并重组,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是钢铁工业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中国钢铁工业要想提升竞争能力,获得持续发展,必须走联合重组之路,通过优势企业购并重组落后企业,优胜劣汰,才能在根本上实现我国从钢铁大国到钢铁强国的转变。但目前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才刚刚开始,过去计划经济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对市场化购并形成了最大障碍,利税归属、人员安置以及企业文化都是钢铁行业整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中国的钢铁行业70%以上的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其管理和运作模式由于其在各地的相对垄断地位还远不能进行市场化的操作,尽管在企业层面上,通过资本纽带整合的意识已大大增强,各地区或各企业都有未来收购或被收购的预期,但没有政府的推动,整合购并的难度相当大,在跨地区购并上,一般仅能停留在战略层面的技术合作或原料采购的协调,真正意义上的资本性购并进展缓慢,近年来,由政府导向的地区性购并行为已逐渐加大,如鞍本合并,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等,都属于地方性购并,但以市场化驱动的资产整合还远没有开始,目前,地方保护和社会压力,甚至是保守势力构成了中国各大区域之间跨省并购的障碍。现阶段,跨地域的钢铁企业并购只限于简单的战略联盟,旨在获取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更强的议价能力,然而这种松散的战略联盟对优化行业结构和提高集中度效果甚微。但经济危机带来的产能过剩、经济效益下滑,全行业面临亏损或微利已为市场化并购又一次提供了客观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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