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为止尚未有明确的扩围动作,其背后的原因较为复杂。正式大规模推进有可能是在2020年或之后的两三年时间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至此,有关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立法)的走向再次被媒体推为风头浪尖的话题。此前据媒体报道,财政部制定三类计划,房地产税力争明年实施,这也就意味着最快到2016年,拥有多套商品房的普通人,恐怕就要发愁手中的房产如何交税了,此前这都只是传闻。
此外,2014年12月,据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处获悉,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届时,包括重庆、上海在内的已试点房产税的城市,将全部按照新法实施。
事实上,无论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的征收,都会涉及每一个房屋拥有者的利益,因此,每当媒体焦点聚焦至此后争论就显得异常激烈,尤其是关于房产税是否扩围、是否用房地产税代替房产税的争论等话题再次被提出后,市场讨论的高潮再次被掀起。
那么,什么是房产税?什么是房地产税?两者有什么区别?未来房产税是否扩围?是否用房地产税代替房产税?无论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如果正式推出扩围对于未来房地产市场讲有何意义?
首先,从房产税来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当时2011年上海、重庆正式试点出台的意义来看,房产税被视为楼市调控手段从行政转向税费的主要标志,也预示着未来楼市长效调控机制可能就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建立。
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后,房产税的扩围应该会采取上海、重庆模式进行扩围征 收,也有可能会有第三套方案出来作为试点的可能性。总的来看,通过多套不同模式的试点的推广展开,在今后几年中慢慢进行深度调整,无论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模式,还是上海的增量征收模式,尽管各地的征收的出发点不一样,但是,经历几年的深度调整,房产税最终会回归到一个同一个征收水平上,以起到对多套房的投资客在持有环节的税收调节作用,最终以此为基础形成构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
但是,房产税的扩围进行并非一帆风顺。据笔者了解,房产税扩围工作的准备早已开始,2013年目标扩围城市对于房产税扩围的培训、技术准备等已基本完成。然而,至今为止尚未有明确的扩围动作,其背后的原因较为复杂。
从房产税推出的背景下来看,尽管2011年上海、重庆正式试点前也经历了一年多的舆论探讨铺垫,但房产税的出台似乎还是有些赶鸭子上阵。之所这么说,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一是因为房产税当时是被动出台,在2009-2010年房价过快上涨的市场背景下,旨在通过房产税的出台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房产税试点偏向短期功利,导致房产税试点期间效果不明显,最终导致楼市长效调控机制的建立步履维艰;二是业内一部分声音认为房产税的出台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从这个角度来说,房产税试点也很难有继续扩围的依据。
此外,上海和重庆在试点的房产税只是针对房屋而进行的财政税,由于试点期间在增加地方税收方面的作用不大,地方政府对于深化执行房产税上动力也不是很足,从每年上海、重庆调整房产税税率标准的结果来看,其征税效果也是微不足道;同时,由于技术难度、既得利益团体阻力等原因,作为征收房产税技术基础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推进较为缓慢,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因此,从当前来看,房产税无法在全国扩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