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开展第三次大督查。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个方面工作。
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方面,围绕适度扩大总需求,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的关键作用,保持消费平稳增长,促进进出口企稳回升,督查6项内容:一是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二是促进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清理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四是扩大消费需求。五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六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围绕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查7项内容: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二是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基础上,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加快推进过剩产能退出,确保完成今年粗钢4500万吨、煤炭2.5亿吨的去产能任务。三是化解房地产库存。督查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情况;因城施策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进一步提高库存较多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群体在城镇购房等情况。四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督查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和综合性措施,有效控制非金融类企业杠杆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切实防范风险等情况。五是降低企业成本。六是加大力度补齐短板。七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督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结构调整、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等情况。
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围绕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督查3项内容:一是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二是促进制造业升级。三是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另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围绕妥善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稳住就业这个“底盘”,保住基本、兜住底线,督查7项内容。
督查方式包括:全面自查、实地督查、征询社会意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激励问责。
督查进度安排上,各地区、各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开展自查,9月15日前向国务院报送自查报告。9月18—30日,国务院派出督查组赴地方和部门开展实地督查。10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结果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向地方、部门转送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