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列为抽查对象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此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此次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抽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大客车、旅游包车、校车)、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港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严格落实检查、执法和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数据库,实行挂牌督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同时,积极配合国务院督查组做好综合督查相关工作。国务院各督查组则要重点督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抽查重点企业,检验政府工作成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督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于9月15日前将督查工作报告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