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对资质管理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晋升特级资质企业,取消“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
2、取消了特级资质和一级资质企业承接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3000万元的限制;
3、建筑业企业直接换证,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
从昨晚开始,这条消息刷爆建筑人微信朋友圈,度川网络也通过微信公众号:建筑管理(ID:JZGL58)第一时间向大家推送《通知》详细内容,截止本文发稿时,总阅读量已达20万+。我们阅读完《通知》全文,在《通知》见到最多的两个字——“取消”,近年来,“取消”一词已成为各类政府文件流行词,曝光率非常高,例如:职业资格考试取消的数量总计已达211项,这也折射出“简政放权”已不再是空话!
接下来,我们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什么要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本次资质管理内容的修订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这两个问题与大家进行探讨。
为什么要修订资质管理相关内容
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观点。这对于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市场取向,对于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力,具有重大意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就是为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区域市场壁垒!
本次《通知》中“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等相关内容,就是在这一个理论观点指导下的修改结果。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准则将始终贯穿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中,我觉得也应该成为我们建筑企业行为的准则,企业要依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主动权,这样才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