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县(市、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今年继续按照2019年省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烂尾楼”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方案》以及《全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从5月6日开始到12月中旬,黑龙江省住建部门针对房地产领域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房地产“烂尾楼”、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巡检巡查、信访投诉、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整治领域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对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集中、涉及面广、涉及资金额度大的问题,主动出击,重点跟踪督办,加速问题化解。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对超资质、借资质、挂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费用等九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在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中,将对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等;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居间服务、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未经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签字等9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在房地产“烂尾楼”专项整治中,持续整治已列入2019年全省房地产“烂尾楼”专项整治台账,未完成整改的烂尾项目。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通知》对细化整治措施、分步有序推进、强化保障措施、完成时间等详细内容都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