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4月26日,乐居财经获悉,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7868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4月25日,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鲁0212执1341号。
据乐居财经查阅,其曾涉及司法案件2261起。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最多,为845起。
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7月7日,注册资本约13.4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目前,其大股东为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张杏娟等持股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