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材市场监管,确保建材质量,是灾后重建的迫切需要。8月1日起,常州工商局针对钢材、水泥、建材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合同行为,开展为期4个月的监管。
工商部门将全面开展建材市场主体清查工作,严格审查供需双方的经营资格,重点跟踪审查向灾区提供建材的生产、销售企业和建材市场的主体资格,从源头上规范交易行为,防止合同一方或双方利用虚假资格签订无效合同。对“信用企业”,如存在故意违约行为,将撤销其“信用企业”称号。
为杜绝霸王条款,工商部门将在建材行业推广使用《钢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水泥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建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实施合同备案监管。对涉及灾区恢复建设的加工承揽、建材销售、建设工程等合同实施备案登记,建立跟踪监督服务制度,督促双方当事人按时、按约履行合同。工商部门还将严厉打击以下七种合同欺诈行为:双方恶意串通订立虚假合同;双方相互勾结利用合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虚构合同主体或标的物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中设置买方无法履行的格式条款;卖方故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合同;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买方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和利用合同骗取运输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