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9月18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黄政发〔2021〕11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共提出十二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支持重点建筑企业转型升级。
建立“重点企业库”,每年产值在全市排名前20位的建筑企业进库,按年度动态调整并公布,进库企业享受服务直通车、一企一策等政策支持。
二、实施建筑企业“引进来”战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将总部迁入黄冈市或设立子公司,在申请资质增项时享受市级权限的免审查。
三、扶持中小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成长性强的中小建筑企业发展,在企业资质升级时给予点对点服务。
鼓励重点企业、外地企业与本地中小企业合作,组建联合体参与市场竞争。
支持中小企业采取并购、整合等方式组建大型公司。
四、推进工程组织方式改革。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优先实行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民间投资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五、推进建造方式改革。
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建立BIM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培育BIM应用龙头企业。
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中采用BIM技术。
六、推进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
在城建重点工程中率先实行“评定分离”,鼓励其他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七、提升工程结算效率。
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提高结算效率。推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缩短结算周期。
规范工程结算行为,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健全优质优价政策,对获得国家、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项目,计取优质优价费用。
八、推进金融支持建筑业发展。
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金融机构和建筑企业协调会商机制。
九、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记录。
十、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力度。
鼓励建筑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力度,推进新工艺、新工法和新材料研究及应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创新技术成果转化。
十一、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对迁入黄冈市的外地建筑企业,给予本地贡献和信用等级加分等奖励。
综合考虑本地建筑企业异地承揽项目能力和本地规模以上建筑企业产值增长能力,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十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建立市场主体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制定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