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7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发布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7月10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反馈至sxfgwzhcgy@126.com。
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我省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不断完善建筑节能制度体系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27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水平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
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标准,鼓励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及其他有条件的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以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为重点,加大BIM、超低能耗、装配式建造、可再生能源等绿色创新技术集成应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
对此,我省将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统筹城镇建设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高质量绿色低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各市配套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和绿色建筑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相关产业发展。各市支持建筑节能、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在建筑容积率、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2030年前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我省将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建筑节能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时序,确保2030年前完成应改尽改。
据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根据房屋安全情况明确改造内容,改造部分的能效达到现行标准规定。以设区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鼓励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在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中要推动建筑设备更新改造中,重点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
同时,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坚持“留改拆”并举,加强老旧建筑修缮改造和保留利用。对各市建筑拆除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各市要把握建设时序,坚决杜绝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资源浪费。
提升建筑运行用能效率
为了提升建筑运行用能效率,我省将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促进高效节能家电消费,鼓励居民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
加快建立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依法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加快运用市场化模式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选取一批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积极运用数字技术,逐步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设建筑运行管理平台,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优化用能设备控制策略,提升智慧监控和能耗预警水平,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持续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热电厂、焦化厂、钢铁厂等热源企业覆盖区域,通过余热回收、长距离供热等技术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实施全省集中供热计量课题分析研究,吸取周边省集中供热经验,以试点为先导,全面了解不同散热负荷的房屋在供热计量情况下的能耗效果。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户内不具备供热计量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可实行按楼栋计量,按面积分摊。新竣工建筑应达到供热计量要求。加快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加强对热量表、燃气表、电能表等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发展绿色低碳农房。坚持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原则,加强农房设计指导,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开展现代宜居农房试点工作,引导农户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民减少煤炭燃烧使用,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