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全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明确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做好年度任务分解及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
(二)配合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落实2011年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计划,尽快下达中央补助资金。
(三)研究完成《“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指导地方完成“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对口援建新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十二五”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配套政策
(一)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综合性意见,完善政策框架,细化配套措施。
(二)研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可持续运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财税和融资政策。
(三)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及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办法,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
(四)配合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基本住房保障法的研究论证工作。组织开展若干住房保障政策的前瞻性研究。
三、全面实施监督考核,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一)强化监督检查。三季度,集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巡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政策落实、工程质量等情况,督促地方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案件查处。根据领导批示、媒体反映及社会举报等案件线索,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三)严格约谈问责。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工作督察约谈和问责办法。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约谈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四)推进规范管理。指导各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交流各地经验做法,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编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完善低收入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一)巩固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把解决住房保障现实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二)强化理论培训。举办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及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培训。加强对西藏、青海等西部困难地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