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云南分公司十几个航班的飞行员“罢飞”事件可谓激起了公众的不满,在舆论的压力下,民航总局已派出工作组抵达昆明,开始调查“返航”事件。与此同时,30多位被延误的乘客正准备以“商业欺诈”为名对东航提起诉讼。
飞行员“罢飞”,无疑是一起十分恶劣的事件,对这起事件中的主角——飞行员,进
行道德的谴责和必要的惩处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无论飞行员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还是发泄自己的不满,都不该公然绑架乘客的利益。将乘客劫为人质,将自己驾驶的航班作为要挟筹码,不但是对职业操守的背叛,还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其二,东航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让人深深体会到了什么是垄断的霸道。将“罢飞”归咎于天气原因,这是欺骗消费者的不诚信表现。而在事后危机公关意识的欠缺,反映的则不仅仅是东航的夜郎自大,更是民航、铁路、电力等垄断行业的通病。这种痼疾一日不除,所谓服务意识的提高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然而,从本质上说,飞行员的“罢飞”和农民工的跳楼讨薪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不过飞行员是这个社会所谓的精英,他们掌握着乘客的安危,所以其影响自然比社会底层的农民工跳楼讨薪要大得多。不过如果要与马明哲们相比,飞行员却又低了很多,因为掌握着权力的马明哲们是根本无需为自己维权的。同为打工,有人拿着6000万元的高薪心安理得,有人通过“罢飞”来发泄不满,有人却为讨薪而上演跳楼秀,不得不让人慨叹中国的劳资博弈,是多么的不公平。
“罢飞”的飞行员错在哪里?很明显,他们在讨要自己的权益时,不该让社会付出公共安全的成本。但面对着强大的资本,他们又实在是无能为力。纵观“罢飞”事件,根源其实很明了:民航的垄断已经在破冰了,民营航空公司在进入航空领域后,在市场上必然要求飞行员的自由流动。可是国有航空公司依然以垄断的人才观束缚自己的飞行员,要求他们只为自己服务。在这里,航空公司和飞行员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基于权利对等的契约关系,而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权利主体的不平等,决定了劳资博弈中对话机制的不平衡。这一点在4月1日实施的《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中就可窥见一斑。《办法》不仅对航空公司飞行员的年流动率作出明确规定,更提及飞行员跳槽时,“转会金”高达70万元至210万元。以一个僵死的年流动率来限制飞行员的跳槽,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用人思维,同时也是对劳资谈判的一种蔑视。因为《办法》的出台根本就没有集体协商的过程。
飞行员是稀缺人才,是精英中的精英,那么是什么逼得这些精英们要通过“罢飞”的极端方式来表达对资方的不满呢?毫无疑问,是长期以来劳资谈判机制的主体缺失和权利失衡。NBA中的球星,也是精英,他们也曾经闹过“罢赛”的丑闻。但是最终依靠一个强有力的球员工会,凭借一个可以平等对话的谈判机制,很好地解决了劳资的纠纷。
对东航的飞行员“罢飞”事件,我们在表达对飞行员的道德反感之时,是否也可以站在劳资和谐的立场上,对资本的霸道给予应有的谴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