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建标标函[2011]110号)要求,按照筹建的工作程序,现面向全国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委员征集范围
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业务和技术骨干。
二、委员条件
(一)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和信息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
(三)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文字归纳能力;
(四)为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含退休返聘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委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一名;
(三)符合我部标准定额司2011年8月3日“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委员候选人应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照,彩色二寸3张);
(二)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贴本人照片,另附同底照片2张)和电子文档报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