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浠水县质监局对全县塑钢门窗行业进行了一次摸底式检查。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百余次,对辖区内20余家大小塑钢门窗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全面体检,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此次专项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标准JG/T 140-2005对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的要求,执法人员使用游标卡尺、外径千分尺、钢直尺、钢卷尺分别对塑钢门窗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增强型钢的壁厚和增强型钢的紧固件、窗户对角线等重要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查发现少数生产企业存在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增强型钢的情况。根据JG/T140-2005的规定,增强型钢的最小壁厚不应小于1.5mm。塑料门窗之所以使用增强型钢(钢衬)是由于硬PVC塑料的抗弯曲、抗风压强度较低,对门窗框、中梃、门窗扇等主要受力杆件配置增强型钢以增强门窗抗风压强度,提高门窗的安全性。
该局执法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生产塑料窗的企业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责令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