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消息,据港媒报道,浙江玻璃股份(00739)公布,联交所于4月19日致函该公司,指出该公司公司未能提交复牌建议,以充分证明公司具备上市规则规定的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水平。
因此,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指引,将该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2阶段,由4月19日生效。至于除牌程序将于10月18日届满,除牌程序第2阶段结束时,联交所将在审查公司提出的复牌建议后,再决定是否将该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3阶段。
根据该函件,联交所要求该公司于除牌程序第2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内,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H股自2010年5月3日起暂停买卖,股份仍将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