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以新闻发布会的创新形式宣布,玻璃期货正式在该所上市交易。对于玻璃期货品种,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玻璃期货上市体现了创新的研发思路,该品种推出对期货行业和现货产业是“双赢”。
玻璃产业处于产业链条中间位置,上下游行业众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产业地位。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投产275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其中在产220条。2011年平板玻璃总产量达到7.85亿重箱,约合3925万吨。
我国玻璃产业国际影响力在不断扩大,但产能过剩严重,重复建设难以有效遏制,也是我国玻璃产业必须面临的问题。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志武表示,近年来我国玻璃价格年内波动都在20%以上,市场风险较为显著,由于缺乏必要的避险手段,玻璃生产、加工企业只能被动承受价格波动风险,影响了产业的稳定发展。对于玻璃行业面临的问题,市场也希望通过新方式,来打破制约行业发展的这层“玻璃瓶颈”。
“从期货基本功能来看,开展玻璃期货交易,一方面,可以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玻璃预期价格。另一方面,可以借助玻璃期货交割标准,引导玻璃行业适应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及环保方面的政策要求。”郑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巫克力表示。对此,周志武也表示,开展玻璃期货交易,恰能完善玻璃价格形成机制,为玻璃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高效的风险控制手段。同时也有利于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实。
“玻璃期货作为期货品种,其上市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为适应玻璃产业特点,我们在玻璃期货合约和制度设计上也采取了新思路。”郑商所品种发展部总监魏振祥表示,玻璃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兼具四大创新。“第一,适应平板玻璃产业特点,采用全厂库交割制度;第二,将规格复杂多样的工业品标准化;第三,实行协商提货制度;第四,期货公司全程参与玻璃期货研发”。
对此,一位曾经参与玻璃期货研发的业内人士表示,玻璃期货的这种研发思路创新,不但能推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和深度,同时也是交易所用实际行动带动行业研发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这对期货行业和现货企业来说是“双赢”的好事。
“围绕玻璃期货推出的功能与作用,我们也在考虑如何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更深程度上搭建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与转型的风险管理平台。”巫克力表示,郑商所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以农产品期货品种为主的交易所,向具有综合性品种体系交易所转变;二是从只拥有商品期货品种的交易所,向具有期货、期权、指数期货产品的交易所转变。“以此为目标,我们将在以下几个领域加快新品种研发:一是加大服务‘三农’的力度,进一步研发上市涉农期货品种,包括菜籽、菜粕、土豆、粳稻、尿素等;二是着力推进能源期货品种的研发,在条件成熟时积极争取上市交易,包括动力煤、天然气等;三是以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继续挖掘拓宽其他领域的期货品种,包括乙二醇、短纤、工业硅、沥青等;四是在证监会整体部署下,积极准备商品期货期权各项工作,适时开展商品期货期权模拟交易;五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编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发布,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设计相应的期货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