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市城建局质监站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建设单位须将建筑门窗专项工程纳入总承包工程范围,若门窗质量不合格,建筑工程将不得竣工验收,生产不合格门窗的企业将被吊销相关执照。
2012年底,市城建局质监站抽查了全市53家门窗生产企业、75项竣工工程。检查发现,建筑门窗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生产企业属个人作坊式施工,型材质量不达标,建筑工程门窗制作安装质量也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建设单位未将建筑门窗专项工程纳入总承包工程范围,而是直接将门窗工程发包给门窗制作安装企业或无任何施工资质的个人,监理单位未对门窗工程进场材料严把质量关,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不经检测合格即出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质监站要求建设单位将建筑门窗专项工程纳入总承包工程范围,总承包单位若无相关施工资质,可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明令淘汰的门窗材料产品。若门窗质量不合格,工程将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严把建筑门窗质量关,要严格审查门窗施工企业所提供的备案证,认真做好门窗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送检工作,凡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市质监站在对门窗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将吊销生产企业的相关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