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宣贯会上,北京市规划委委员叶大华表示,自6月份起,北京市将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的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至少创建10个绿色生态示范区,10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居住区,并在未来科技城等绿色生态示范区开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试点。
2012年1月,住建部公布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目标,鼓励北京等4个直辖市和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节能75%的标准。叶大华介绍,自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需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并首次在土地出让时要求开发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项目。北京市政府研究制定的《关于全面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居住建筑节能75%的目标;率先将绿色生态指标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环节,要求编制和实施绿色生态规划。同时,《意见》突出了北京在雨洪利用、节能、节水等方面的地方特点,对全国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