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江苏省连云港市墙改办按照《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市已通过新墙材产品认定的产品实行产品标识管理,以规范全市新墙材产品市场。
去年上半年,连云港市经信委、城建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与应用的通知》,市墙改办依据江苏省有关产品标识的具体要求,及时出台了《关于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的通知》,要求新墙材生产企业将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和相关技术性指标标注在产品上,同时将确定的产品标识报各级墙改部门登记备案,今后墙材企业生产的同一批次新墙材产品,印制标识的覆盖面不得低于30%。为了确保该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墙改办规定,有关企业按时完成产品标识印制设备技术改造后,经市墙改办验收,即可获得市墙改办给予的产品标识印制喷码机项目补助。该项补助在墙改专项基金中列支。
2013年,连云港市市区已有13家新墙材企业获得了该项定额补贴,有效遏制了认定新墙材产品与未认定新墙材产品混用的状况,规范了新墙材产品的市场秩序。2014年该项工作将进一步向各县推广,将该市所有认定的新墙材产品全部纳入标识管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