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山西师大二校两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尧都区显利塑钢门窗加工部为他们两家安装的塑钢阳台和塑钢门窗部分材料为旧料加工,与加工部协商不成后,投诉至12365热线寻求帮助。 受理投诉后,在分管局长的安排下,执法人员迅速到达投诉者家里进行实地查看,并到该加工部了解相关情况。经实地勘察和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得知,山西师大二校2-402住户的塑钢阳台工程已全部封装完毕,确有个别窗体型材系该加工部使用剩料予以拼装(组合、组装),但并非伪劣不合格型材,对整体制作的塑钢阳台及联体门窗不会造成不利影响;3-401住户虽已交纳制作押金,但塑钢门窗的型材加工尚未正式开始,仅已焊接成三角架。 鉴于以上调查情况,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加工商户答应为2-402住户制作的塑钢阳台其边框上的锈迹全部清除干净,基本恢复塑钢原本面貌;将3-401住户交纳的制作押金700元退还500元,已焊好的三角架拉走,支撑塑钢阳台的价值100余元的木板予以留用。对这一协商意见,两位消费者和加工商户均表示满意。并对12365投诉举报中心在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时依照法律程序,做到客观公正、耐心调解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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