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山西省质监局公布的第三季度全省产(商)品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显示,部分油漆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检验项目不合格。超标的有害物质将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山西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油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是质监部门近年来的重点监控项目,主要包括苯、甲苯和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重金属等。本次质监部门的抽样范围主要集中在太原各装饰市场,共抽取样品16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 不合格产品中,万水物资贸易城五山油漆大世界经销的银粉漆被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项目不合格。油漆生产过程中的有机物溶剂极易挥发,超标后会造成消费者头痛、头晕、乏力,记忆力减退,以及咽喉痛、咳嗽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控制溶剂的添加量;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高固型固化剂及增塑剂等原辅料。万水物资贸易城保定太原市万柏林区津兴油漆店经销的醇酸调合漆被检出重金属项目不合格。重金属包括铅、镉、汞、砷等常见有毒污染物,过量的铅、镉、汞、砷会对人体神经、内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发育影响较大。重金属主要来源于油漆产品调漆工序中加入的颜料量和颜料的品质,无机颜料基本是重金属盐类和金属氧化物。企业对采购的无机颜料质量把关不严,或不能对其添加量进行严格控制,其含量就会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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